所属各党支部、各社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拟于“七一”在联合党委选树一批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和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通过选树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推动所属各党支部、各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引导广大党员鼓足干劲、担当作为,谱写北京社会组织事业发展新篇章。
二、选树名额
按照“面向基层、注重一线,事迹过硬、优中选优”的原则,联合党委本级拟选树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分别不超过10名、5名,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分别不超过10个、5个。联合党委将严格按照选树条件,从以上范围内分别向综合党委推荐上报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各1名,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
所属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分别推荐上报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各1名,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各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人选原则上不交叉推荐)。
三、选树条件
(一)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社会组织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认真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热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路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突出,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序参加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四)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本单位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模范遵守法纪,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社会公信度高,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提供工作保障,能够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人员、场地、资金支持;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参与本单位重要决策,对本单位重大事项进行政治把关。
四、选树程序
(一)民主推荐。以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各社会组织认真组织填写《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核表》《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核表》《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和审核表》《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和审核表》(见附件),并将材料报送联合党委。
(二)研究确定。根据各社会组织党组织推荐情况,联合党委按照选树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社会组织意见后,提请联合党委会研究审议研究,综合各推荐对象的事迹表现、代表性、广泛性等因素,作出本级选树决定。
(三)进行公示。将拟推荐选树对象名单在本联合党委所属社会组织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核实,取消拟推荐选树对象资格。
(四)推荐上报。综合各社会组织推荐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拟推荐综合党委选树对象,将材料报送综合党委。
(五)学习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和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严格程序标准。要严格把握推荐程序和标准,形成正确的模范选树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选树原则,公开公正,认真把关,确保把条件过硬、群众公认的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和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出来,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社会组织于6 月30 日前将推荐和审批表的纸质版盖章后,将电子版(Word文档)和扫描件请一并发电子邮箱:zgc2dw@zlinks.org.cn。
附件:《党员示范岗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核表》
《党建管理岗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核表》
《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和审核表》
《支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荐和审核表》
北京市中关村社团第二联合党委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孙鹂 18610358107,郭梦佳17343197610)
选树活动通知 - 附件-推荐和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