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盟、各党支部:
为提高各联盟党建水平,促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现面向各联盟、各党支部征集2023年上半年党建活动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事项
1.各联盟、各党支部按照工作实际,单独或联合开展党建活动,提交党建活动方案(含经费预算),经审核后将按照经费支出报销程序予以支持。
2.党建活动时间:2023年2月-6月。
3.党建活动地点范围:北京市内。
4.党建活动经费支出标准: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租车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北京市内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餐费(活动日程至少一天的少量餐费)50元/人,场地费50元/人,租车费(1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参加人数与单项标准相乘所得为费用合计;讲课费标准(税后)为: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学时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院士或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二、党建活动要求
1.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与社会组织中心工作结合,紧密围绕社会组织发展,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
2.坚持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场地资源等本地条件,非经综合党委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奖励经费到北京市以外开展党建活动。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不得租用轿车(5 座及以下)。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和挪用奖励经费;严禁用于公益慈善捐赠。
三、报送要求
请各联盟、各支部于2月17日(星期五)17:00 前将“党建活动方案”发送至联合党委邮箱:zgc2dw@zlinks.org.cn。
联系人:郭梦佳 17343197610
段 恒 13810418311
附件:XX联盟2023年上半年党建活动方案(含预算)(模板)
附件.docx
北京市中关村社团第二联合党委
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
2023年2月9日